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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村干部选举要变了!

    信息发布者:鲁安新华
    2019-10-22 07:53:37   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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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乡村振兴计划需要真正的实干家,村干部选举至关重要!换届选举是指某组织依照民主程序和自身章程,更新领导的组织行为,在农村,如果被选上了,就可以当村官了。那么,2019年农村村干部选举时间是何时?哪些人可以参选?

    一、2019年农村村干部换届选举时间是何时?

    1、农村村干部换届选举包含“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俗称村“两委”换届选举,他们一般是同时进行的;其中,“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在前,选出我们熟悉的村支部书记、委员和副书记;“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在后,选出的是委员会主任和其他村委会成员。


    2、农村村干部任职时间一般是三年,有的地方改为5年,具体时间各省份不同的;任期一到,就要进行换届选举,当然了,也可以连任。


    3、2019年农村村干部换届选举时间每个地方不一样,具体时间有各省份决定,可以关注当地政府的相关动态,也可以咨询当政府了解情况。

    二、哪些人可以参加选村干部?

    1、国家规定,只要是年满十八周岁的中国村民,只要没有做过违反法律规定的人员,就有可以选举村干部的权利和被选举村干部的权利,且重点提拔受过高等教育的大学生,有威望、为民办实事的人,政绩卓著、亲民爱民的上任村干部这三类人群。


    2、农村村干部选举这把八类人不能参选:通过拉帮结派、私通农民非法买票的人,有村霸性质的人,有吸毒赌博等违法行为的人,有违法违规被革职的往届干部的人,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有涉黑行为的人,有过封建迷信或参与过邪教组织的人,有被村名实名选举包裹且证据确凿的人。


    3、2018年国家提出“乡村振兴战略”,到2020年实现全民脱贫,三年时间内,把农村建设成宜居的新农村,要新农村发展快,必须有好的带头人,因此提出农村换届选举改革,实行“五年一次选举,将不允许连任超过两届”或“三年一选举,不能连任三届”的规定。


    4、2019年农村村干部换届选举有2类人退出,3类人进来,即不作为的村干部,思想老化的干部退出;有技术、有能力有远见农名工,热爱农村并立健设的农村优秀大学生,事业有成的年轻企业家进来。


    5、想要参与村干部,首先要登记为选民,想要成为先民,必然符合三个条件,第一是年龄满18岁周岁和不满65周岁,第二是户籍在本村或是住了一年以上且得到村民代表同意,第三是没有被法律剥夺政治权利。如果登记为选民,经公投无异议后发放《选举证》,就可以持《选举证》进入会场进行选举。


    6、农村村干部选举需要具备五大基本要求,即爱岗敬业工作好,政策规章执行好,思想政治素质好,带领致富本领强,服务群众能力强。


    农村村干部换届选举一般是三年一次或是五年一次,具体选举时间各省分不同的。村干部是父母官,理应为民当家作主,了解农民的疾苦,解决农民的生产、生活等事务,我相信,农民朋友都想出一位真正做事时的村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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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火车跑的快全靠车头带:村干部大都是村里的能人
    村里发展的好坏跟村干部有直接关系,村干部能量大、资源多、门路广的,村子大都发展起来了。中国第一村华西村之所以能快速发展起来,与他们的村书记同时也是曾任职县委书记的吴仁宝有直接的关系。
    拍着良心说,目前全国60万村庄300万村干部,基本都是村里的能人,同时也只有村里的能人才有意识和意愿去竞选村干部,还有一些是能人被上边推荐做村书记的也不在少数。



    所谓的能人,不仅仅是说要有钱有学历,关键的是要有资源项目带领大家致富,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给村里平事儿。
    当然,也有少数村干部贪污腐败、假公济私,依靠贿选上位,当选后拼命往回捞。这样的村子大多集体经济没有发展。
    二、村干部换届选举农民最担心的是如何防止不合格的人入选!
    村干部在村里的地位十分重要,所以,村干部的竞争也十分激烈。竞争之前勾心斗角使绊子,竞选时小恩小惠买选票,当选后还要提防着被其他人给搞下台。从农民的角度看,最担心的还是如何防止不合格的人参选并当选村干部,一个不称职的村干部团队会把村里搞得乌烟瘴气。也正因为如此,很多地方出台了村干部换届选举“黑名单”,直接把不合格的候选人在候选人竞选环节就拒之门外。



    1、曾经有贿选或拉票参选的村干部:就是通过不正当的手段贿赂村民的,贿赂上级机关派来行使监督人员的,这类人是不能参选村干部的。
    2、扰乱选举秩序的:通过宗族势力扰乱选举,发生这类事情的人员也是禁止参选的。
    3、计划生育执行不到位的:也就是说以前那些罚款没有交的,没有执行的人员,也是不符合参选村干部条件的。
    4、服过刑的人员且被剥夺政治权利的:这里有个条件,那就是5年内有服刑经历的人也是不能参选村干部的。
    5、被银行执行黑名单人员:就是说你被银行执行了黑名单,也是不可以参选的。
    6、具有村霸性质的人员:就是那些老是打假闹事的人员,这类人也不能参选村干部。
    三、中央拿出杀手锏:农村全面推行换届选举候选人县级联审机制!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意见明确提出:全面落实村“两委”换届候选人县级联审机制,坚决防止和查处以贿选等不正当手段影响、控制村“两委”换届选举的行为,严厉打击干扰破坏村“两委”换届选举的黑恶势力、宗族势力。坚决把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涉邪教等问题的人清理出村干部队伍。



    什么是县级联审机制?
    是指村干部候选人需要由县级纪检监察、组织、宣传、政法、公安、检察、法院、司法、信访、卫健、民政、农业农村(经管)等12个部门逐一审查把关,并出具书面结论性意见,坚决把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等问题的人员清理出去。
    如果县级联审机制能够在全国农村地区推广,那么农民就可以有更多的渠道去对不合格的候选人进行举报,那么以后农村干部的队伍就清净多了。



    近年来,为规范农村“两委”工作,我国在不少地区开始了不同形式的积极探索。那 这是不是意味着国家要全面取消村 “两委”了呢?其实,这种说法并不准确。



    现在只是针对村委会存在的重点问题,进行全面的清查、摸底,同时将对村干部队伍进行大“换牌”,将以下几类村干部“清理”出队伍,让基层干部队伍素质更高、更纯粹。


    第一类:村霸自去年开始,扫黑除恶工作在全国各地迅速开展,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为了更彻底地拔除 “村霸”这颗毒瘤,相关部门前不久在 发布的《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



    在这份“意见”中,再次点名了“村霸”,要求各地严厉打击干扰、破坏村两委选举的宗族黑恶势力,还要求把受过刑罚以及存在“村霸”问题的人清理出村干部队伍。


    第二类:克扣、挪用补贴款近年来,我国针对农业发展这一块的补贴力度 在 不断在加大,并且也由之前的普惠制转为向种粮大户、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目的 就 是为了帮助引导农民朋友大力发展现代农业。



    补贴的力度大了、补贴种类多了,难免让一些村干部动起了“歪脑筋”。 虽说贪污的只是一些补贴款,但这本是农民应得的福利,不容任何人损害,这样的人自然会受到重点处罚。


    第三类:以“权”谋私村干部既不是在编干部也不是公务员,但手中却也有不小的 “权力”。这些年,国家对农村发展越来越重视,为保障农民基本生活也出台了不少福利政策。



    这些本是为了加快推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兜底部分贫困户、困难户的基本生活。 但 不少村干部利用手中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丝毫不考虑村民们的利益。


    第四类:没能力、不作为


    随着国家对农村建设的不断重视,相应地也就对村干部有了更高的要求。这不,今年以来,国家对村干部提出了不少新的规定,其中这四项已经在全国各地开始施行:


    参加资格考试、设立村务监督委员会组织、集体资产透明化、惠民政策的及时公示和准确传达。


    这些“新规”的目的很明确,就是要切实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将那些不作为、能力不足的村干部清理出队伍,而那些真正为民办实事、且有能力的村干部,将得到更多的机会和更好的待遇。


    从年初的“一号文件”中提到的“全面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再到前不久提出的“全面落实村两委换届候选人县级联审机制”,都说明了国家对基层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视。


    换句话说,以后想担任村干部不再容易了,而当上了村干部后也不会那么好“过”了。除“村霸”外,那些能力欠缺,不能带领村民脱贫致富,又或者不能奉公守纪、徇私贪污的村干部,都将会被“清理”出队伍。


    同时,广大村民在发现村干部有“不法”行为时,也可以直接向扫黑办举报(若是不放心,还可以再向当地纪检委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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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直以来,很多的农民朋友对村干部的印象都非常的不好,不是认为他们不作为,就是觉得他们都把钱给贪了。因此,导致在网络上,很多人都纷纷表示,建议不要村干部了,甚至有人还说:村民要致富,取消村干部!


    很多农民朋友都在说:中央的政策好,就是都被村干部给贪污了,不是把村子里的土地给卖了就是让自家亲戚私吞生活保障和扶贫的政策。


    不可否认,这的确有很多属于事实,但还是有部分村干部能带领农民致富的。


    有农民朋友就表示不理解:为什么我提交了一大批的证据,实名投诉村干部贪污,却没有人来管呢?


    其实,很大可能是因为你投诉错部门了,并且根据贪污的钱财来源不同,举报的部门也是有区别的。


    因为村干部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村干部贪污村委会的钱不构成贪污罪,构成职务侵占罪。村干部收受贿赂不属于受贿罪,属于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都是不属于检察院立案范围的,如果你跑去检查院投诉,那肯定是无权受理立案的。职务侵占罪是公安机关立案范围。


    但村干部有时会接受政府的委托临时管理一定的国家财产,如扶贫款、赈灾款,征地补偿款,计划生育奖励款等。这些由政府划拨的款项,不属于村委会所有,村干部利用协助政府工作之机侵占政府的钱,则构成贪污罪,属检察院立案范围。


    因此,如果需要投诉村干部的话,最好的办法就是拨打举报电话12309举报。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第十六条就规定:本村五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联名,可以提出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的要求,并说明要求罢免的理由。被提出罢免的村民委员会成员有权提出申辩意见。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须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过半数投票,并须经投票的村民过半数通过。


    因此,只要你能让村里三分之一的人一起同意罢免村干部,那么就可以让上级政府开始启动罢免村干部的投票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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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定调,全国推进村长支书“一肩挑”


    一、农村权力争夺白热化:村书记和村主任根本就尿不到一个壶里!


    俗话说一山不容二虎,这是对农村干部的真实写照。

    据笔者了解的大部分村子,村书记和村主任和睦的少,较劲的多。村主任说往东,村书记一定往西。村书记说往北,你去南头等村主任准没跑。

    其实争来争去,无非是争谁是老大,谁说了算。


    村书记和村主任斗气不要紧,关键是耽误了好多事,使得本村很多机会被错失了。去年我们县有个政策,省里为了保护地下水,给连片不种小麦的农户每亩补贴500元,给种植棉花的用户每亩补贴600元。按说对农民是好事啊,关键是需要村干部要组织农民以村的名义申报,问题是亩数是上级分下来的,我们村分了500亩的指标,结果村书记和村主任都行把自己家族的地优先划入补贴亩数,争来争去没定论,最后申报期错过了,瞎折腾一顿,500亩的指标给了邻村。

    还有的村书记拿着村里的章,村主任的亲戚需要盖章的,故意拖着不盖。

    类似的事情,数不胜数!要说村书记和村主任没有和睦的,那是说瞎话,但这样的村庄多不多?不多,很少!

    村书记想把村主任搞下去换成自己的人,村主任想把村书记干掉自己上去。


    何必呢?村干部又不是官,无非是看重村里的利益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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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是问题就得解决:中央定调全国推进村书记兼任村主任

    5月5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关于建立健全乡村治理机制中提到: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全面推行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委会主任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

    9月1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文件尤其提到:村党组织书记应当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推行村“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

    按照文件意见,村书记将会兼任村主任,村集体经济、合作组织负责人,将农村工作的领导权、人事权、财权一把抓,这种做法被媒体描述为一肩挑。


    更为重要的是,这种做法将会全国开推,并且已经在快速推广的路上!

    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的《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明确提出到2020年全国村党组织书记、主任“一肩挑”要达到35%、到2022年要达到50%的预期目标。

    据统计,截止到2017年底,全国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一肩挑”的比例是30%。比较高的有海南98.7%,湖北96.5%,广东73%,吉林66.9%,北京59.6%,山东59.4%。

    换句话说,农村从此再无村主任。


    三、农民心里有点儿慌:一家独大,村里恐怕没人能制衡村书记了!

    中央的苦心我们是清楚的:书记和主任互掐,什么政策到村里都落实不到位。所以中央连续发文要推进村书记兼任村主任,正是为了消除农村干部之间空耗。或许在中央看来,有人能干事总比两人都耗着不干事要好!

    但是,村书记领导权、人事权、财权一把抓,一家独大,很多农民心里开始犯毛了:虽然说办事效率有可能提高,但是以后村里恐怕是没人能够监督村书记了。


    虽然从制度设计来看,村民委员会拥有监督的权力,但是农村这点儿事,大家恐怕都清楚,村里选举的选票可能是一袋洗衣粉就能换回来的。无论是从监督意识还是和监督机制而言,村民事实上都无法监督村书记。

    当然,很多农民也是双手赞成的,这样至少村干部也不需要那么多人了,起码能减少点儿开支。

    所以,中央大力推行的村书记兼任村主任,对农村是好是坏,可能还需要时间来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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