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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让乡村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

    信息发布者:鲁安新华
    2019-06-25 09:00:37   转载

    让乡村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



    构建“四位一体”的现代农业经营体系


    新世纪以来,随着城乡发展失衡不断加剧,解决好“三农”问题成为了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党的十九大报告顺应时代发展要求,提出了乡村振兴战略,并强调要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习 近 平总书记在推动中部地区崛起工作座谈会上再次强调要不断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为农业现代化发展指明了方向。从中国农业的历史变迁和实践来看,推进农业现代化须构建“四位一体”的现代农业经营体系。


    探索新型集体经济的有效实现形式


    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可以追溯到上世纪50年代,是农业合作化运动和社会主义改造的直接成果,是计划经济时期农业发展的主要生产组织形式。改革开放以来,为适应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轨的需要,对传统的集体经营进行了改革,统分结合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逐渐在农村确立。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集体经济“统”的功能弱化甚至缺失,分散的家庭经营难以与现代化的大市场有效对接,同时也造成了集体资源的沉睡、流失,村庄治理的一系列难题。在此背景下,一些地方开始重新找回村社集体经营,探索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新型集体经营模式。新型集体经济以破解农业经营的“统”“分”失衡困局,提升农民参与市场的组织化,以实现共同富裕为目标,以集体所有和股份合作为实现机制,成为当前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新时代,要从传统经验和现代市场经济理论中汲取智慧,探索新型集体经济的有效实现形式。一是根据地方资源禀赋和发展阶段,借鉴先进经验,正确处理好一般和特殊的关系,防止“一刀切”和“一窝蜂”,探索适合自身的集体经营产业和实现形式。二是要加快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产权明确是现代市场经济的基石,只有明确农民对集体资源的成员权资格,才能激发参与活力。三是要完善集体经济组织治理结构,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集体经济运行机制,提高经营管理的现代化水平。不仅要科学处理好政经关系,建立现代法人治理机制,完善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治理结构,还要处理好集体经济组织的开放与保护、行政与市场、效率与公平、经济效益与政治社会效益之间的关系。


    重构家庭经营主体与社会服务体系


    家庭经营是中国传统农业的基本底色。农业合作化运动和社会主义改造后,家庭经营逐渐被生产队所取代。改革开放以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推行,使得土地集体所有与包产到户的家庭经营重新焕发出生机与活力。随着市场化、工业化以及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家庭经营逐渐被卷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大潮之中,家庭小农户经营与社会化生产的大市场无法实现有效对接,农产品成本高企、滞销、比较收益不高成为制约农业现代化的关键因素,家庭经营前景和地位受到挑战。正因如此,一些人开始主张土地流转,通过将碎片化的土地集中起来实行规模化与集约化经营,并且延长产业链条来提高农业的比较收益。我国人均耕地面积小,土地流转并集中到一定规模的前提是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快速发展,提高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规模。


    不过,由于我国人口规模大,虽然已经进入到了城镇化与工业化的中后期,但依然存在大量的农民,加之户籍城镇化的滞后以及农村土地的社会保障功能尚未剥离,家庭经营仍然是当前农业经营的主要方式。为此,要赋予家庭经营新的时代内涵,重构经营主体与社会化服务体系,解决小农户与大市场的有效对接问题。一是改造传统农民,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提高农民适应市场经济的能力。从技能上培养农民的职业素质,提高专业化水平,鼓励发展家庭农场,从文化上培养农民的合作精神与现代契约精神。二是健全面向家庭经营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形成广泛覆盖、内容多样、专业权威的服务于农业产前、产中、产后的社会化服务体系;鼓励发展多样化的代耕、代种、代收、代售服务,以及劳务、技术、融资等服务,以服务的规模化和专业分工降低家庭经营成本,提高比较收益。


    推进合作经营主体规范与深度融合


    合作经营由来已久,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农业合作化运动形成的合作社是早期农业的重要组织形式。与人民公社时期不同,当前的合作经营指的是以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合作经济组织为载体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主要包括金融合作、生产合作与销售合作。合作经营的孕育具有很强的时代性,是在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轨的进程中,为了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更好地参与市场竞争的重要制度创新,可以说是市场经济的大潮孕育了合作经营。这一经营方式将分散的农民、碎片的农业组合在一起,以增加农产品进入市场的谈判砝码,既节约了农产品入市的交易费用,也实现了规模经营。不过,合作经营并没有完全实现制度设计的初衷,比如农村信用合作社的商业化而非农化、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空壳化与异化、农村供销合作社的行政化而非市场化,农民契约精神的缺失降低了市场主体的合作预期,这些问题都不同程度地影响了合作经营的有序发展。


    因此,要规范农业合作经营主体,促进主体间的深度融合。一方面,从法律上和制度上明确农村信用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供销社的地位、内涵和功能,引导信用社更好地发挥合作金融对农业的融资功能;严格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挂牌、组建与运行,坚决清除“空壳社”与“异化社”,打击套取国家补贴的违法行为;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供销合作社的市场化,完善现代组织治理机制。另一方面,建立健全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农村供销合作社“三位一体”的综合合作与长效机制,发挥三大合作组织对农业融资、生产、销售的辐射带动作用;以法治建设为抓手,加大对违法与失信的惩戒力度,培育农村法治契约精神,以提升各类农业市场主体的合作预期。


    抓好企业经营环境优化与市场监管


    以企业为载体实现农业产业化和集约化经营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向农村覆盖的时代产物,其根本动力在于工商资本的逐利。20世纪90年代以来,特别是中国加入WTO之后,中国农业开始面向市场甚至面向世界,为农业企业经营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同时,在后农业税时代,随着土地流转、规模经营、三权分置等一系列盘活农村资源价值与效率的政策实践,工商资本与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发展找到了切合点,推动了农业企业经营快速发展。不过,在快速发展的同时,工商资本下乡开展企业经营也遭到了一些人的质疑,甚至有人将之比喻为“洪水猛兽”,会导致资本的触角伸向广大农民,加重对农民的掠夺,加剧农村社会的分化。


    客观来看,工商资本下乡开展企业经营是一把“双刃剑”,既可以破解农业原始积累不足的难题,快速实现农业的现代化和组织化,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在监管不当的情况下也有可能出现上述问题。因此,政府应积极承担市场监管者的角色,优化地方市场环境,保持企业经营健康良性发展。首先,加强企业经营的全域设计,以需求为导向,有计划、有条理地引导工商资本进入到最需要的地区、行业和领域,力求实现经济和社会的双赢。其次,进一步推进农村土地改革,制度设计要充分考虑农业企业发展的特征,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为企业投资者创造一个长期稳定的预期,打消工商资本下乡的政治顾虑和市场顾虑。此外,加强对农业企业经营的监管,严格控制土地用途,警惕资本下乡演变为“圈地运动”;尊重农民意愿,坚决制止和打击权力与资本联合起来与民争利的现象;探索农民与企业利益共享、风险共担、互利共赢的合作机制,科学处理好公平与效率的关系。


    (作者单位:中共江西省委党校马克思主义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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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村“扫黑险恶”掀高潮,这几类人将插翅难逃,你们所在村有吗?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到现在短短的四十多年的时间,我国社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经济发展也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尤其这些年农村也在国家的支持下,也逐渐步入发展快车道。农村人的生活了发生了翻天覆地的改观,农村人也不用再像以前一样,为了一家的温饱问题而发愁。而且人们的生活也逐渐变得越来越丰富多彩,收入来源也越来越多样化。这些年不少农民家庭把家里的房子也重新盖好了,甚至还有不少农民家庭还买上了小汽车。



    现在农村社会这一片繁荣景象背后,也依然存在着一些不“和谐”的局面。我国农村也分布的比较广泛,再加上我国农村又是采用农村自制的管理制度,国家监管也比较宽松。导致很多农村地区都普遍存在着一些腐败的现象,以及一些黑恶势力也长期盘踞在农村地区,这些黑恶势力长期在农村欺压着村民,也严重的影响到农村的发展。很多村民的利益也被这些“黑恶势力”肆意践踏,让村民敢怒不敢言。



    而自2018年开始,国家联合多个部分,开展为期3年的“打黑除恶”专项行动。至今,也有大批黑恶势力被深挖铲除。而今年6月起,打黑工作也迎来新一轮打黑行动。而这次“打黑除恶”也升级为“扫黑除恶”,从“打”到“扫”看起来只有一字之差,但不难看出此次“扫黑除恶”也势必再掀高潮。而且督导组也将进驻到农村,严查农村下面这几类人,看来下面这几类人将插翅难逃。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看,你们所在村有吗?



    第①类:为黑恶势力当保护伞的人。


    在很多农村地区普遍都存在着一些黑恶势力,这些黑恶势力长期在农村从事着违法活动,却得不到真正的遏制,甚至还变本加厉。而在农村的一些当地村干部,对这些黑恶势力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还有些充当起这些黑恶势力的保护伞,与黑恶势力作一些分割村民利益的行为。而村民也都担心会遭到这些黑恶势力的报复,也只能敢怒不敢言。所以此次扫黑除恶,这类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人,在农村也将插翅难逃。



    第②类:在村里称霸一方、横行乡里的村霸。


    我国农村地区一直以前都是采用农村自制的一种管理制度,对于村一切事物也都是村干部说了算。网上就人有疑问,为何村干部一个月工资那么低,为何村干部换届选举的时候,竞争却那么激烈。也正是因为村干部虽然算不上官,甚至官职都没有,但是手上却有着实权。掌握着一切村事务的权利,这也让农村一些家族宗亲势力大的人,利用自己的家族人口众多,长期霸占着村干部的职务。


    这些人甚至在村里做起了“土皇帝”,也是村里最大的村霸,只要有反对自己的人都会遭到恐吓、威逼或者报复。这些在村里称霸一方,横行乡里的村霸,也是此次扫黑除恶的重点对象,只要一经查处,结果也将插翅难逃。



    第③类:充当地下执法队,强收保护费的人。


    在不少农村地区,就还存在着这样一群黑恶势力,这些黑恶势力也主要表现为,一些无所事事的无业游民以及社会闲散人士,组成的一些团伙。长期盘踞在农村的一些农贸市场、水果批发市场,当一些商户强行收取保护费。只要有人反抗也会遭到这些黑恶势力的殴打、恐吓。甚至还在农村充当地下执法队插手民间纠纷,通过殴打、威逼、恐吓等违法手段,解决民间纠纷。这类人也是此次“扫黑除恶”重点严查对象,只要一经查处必然插翅难逃。



    第④类:在农村违法经营“黄赌毒”的人。


    以前在农村很少听到有赌博的恶习,农民听到或者看到,最多的也是从电视里才能看到,只有城里才会有这样“黄赌毒”违法行为。但近些年城里对于违法经营“黄赌毒”的现象,一直都是采取高压态势。让不少城里这些违法从事“黄赌毒”的人,也开始将目标盯向农村。因为现在社会经济条件好了,农村人手上经济条件也宽裕了,都有些闲钱了。


    而且在农村从事这些“黄赌毒”的话,则可能通过农村特殊地理环境,为自己提供保护也更为隐蔽。让不少农村人也深受其害,更是加剧了农村社会的稳定。所以此次“扫黑除恶”这类人也将插翅难逃,也将是重点被铲除的对象。



    现在社会在不断的向前快速发展,农村这些年的发展也很惊人,而且国家在农村也启动了大量的基础建设工程。农村的经济发展也越来越好,这样也滋生了很多腐败现象,甚至成为了一些黑恶势力的范围。表面上这些黑恶势力从事着一些合法的生意,实地里却是以非法手段控制着自己的范围。这样严重的阻碍着农村的未来发展,社会发展再好,也都轮不到农民头上,只能肥了这些黑恶势力。


    所以今年扫黑除恶,也将势必再次掀起高潮,严厉打击上面这几类,盘踞在农村的黑恶势力。所以农民朋友身边如果有这些黑恶势力,可随时进行举报,也不用担心会遭到这些黑恶势力的报复。只有全员参与到“扫黑除恶”工作中来,让这些黑恶势力插翅难逃。也只有这样农民才能真正过上幸福的好日子。大家说呢?




    让乡村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

    “没有乡村的有效治理,就没有乡村的全面振兴。”在6月24日举行的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中央农办副主任、农业农村部副部长韩俊表示,乡村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近日,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要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让乡村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


    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


    “农村基层党组织总体上是坚强的、有战斗力的,但也存在不少突出问题。”韩俊表示,有的村党组织领导作用被弱化、虚化。有的村干部作风不实,漠视群众。有的农村党员在思想意识、党性修养、为民宗旨上出现动摇。


    为解决这些突出问题,更好地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指导意见》提出,抓实建强农村基层党支部。全面落实村“两委”换届候选人县级联审机制,实施村党组织带头人整体优化提升行动,持续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严厉打击干扰破坏村“两委”换届选举的黑恶势力、宗族势力。坚决把受过刑事处分、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等问题的人清理出村干部队伍等。


    与此同时,要加强和改善村党组织对村级各类组织的领导。


    韩俊说,农村基层党组织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任何情况下,抓农村党组织建设都不能放松。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工作,必须打造千千万万个坚强的农村基层党组织,培养千千万万名优秀的农村基层党组织书记。


    推动形成农村文明新风尚


    乡村振兴是全面的振兴,乡村是不是振兴,要看乡风好不好。“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必须旗帜鲜明反对天价彩礼,反对铺张浪费,反对婚丧大操大办,反对有悖家庭伦理和社会公德的现象。”韩俊介绍,《指导意见》的政策导向非常明确,从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施乡村文明培育行动、发挥道德模范的引领作用、加强农村文化的引领等方面作出了具体部署。


    韩俊认为,从各地实践看,做好乡村文明建设工作需要宣传引导,倡导实践养成,完善制度保障,也需要采取符合农村特点的方式和方法。


    “比如约束攀比炫富、铺张浪费的行为,不是发几个文件或者开几个会就能够解决的。一些地方在农民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制定村规民约,写入一些约束性强的措施。有些地方建立了村庄红白理事会、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等,比较好地解决了问题。因此,要推广农民


    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提升的好做法,推动形成农村新风尚。”韩俊说。


    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


    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是《指导意见》的主线。韩俊说,自治、法治、德治是维持乡村治理格局良性运转的不同治理方式。要综合运用现代治理手段和传统治理资源,积极搭建多方参与治理的平台和渠道,以自治为基础,以法治为根本,以德治为引领,推动政府治理、社会调节、基层群众自治良性互动。


    村民自治是我国农村基层民主的一种基本形态。经过30多年的发展,党领导下的村民自治已经成为农村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中的基础性制度,对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大作用。韩俊表示,以自治增活力,需要从健全完善村民自治的有效实现形式入手,进一步健全农村基层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机制。目标是强化农民的主人翁意识,提高农民主动参与村庄公共事务的积极性,让农民自己“说事、议事、主事”,农民的事让农民商量着办,凸显农民在乡村治理中的主体地位。


    乡村有效治理,法治是前提。要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把政府各项涉农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加强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完善农村法律服务,引导干部群众遵法、学法、守法、用法,依法表达诉求、解决纠纷、维护权益,建设法治乡村。同时,乡村治理还要达到春风化雨的效果,德、法、礼并用,通过制定村规民约、村民道德公约等自律规范,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增强乡村发展的软实力。(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 乔金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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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村民评论
    大河上下2019-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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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河人家2019-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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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生我才2019-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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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河滩老农2019-06-25

    前路漫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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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iyanhai2019-06-25

    在农村需要有作为的基层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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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乡传人2019-06-25

    希望能够更好地建设家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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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安新华2019-06-25

    乡村振兴计划需要真正的实干家,让我们一起学会正能量,一起携手共进,创造美好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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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快看看去2019-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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