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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荔8名村干部因违纪问题被纪委通报

    信息发布者:鲁安新华
    2017-07-29 09:35:11   转载

    渭南市纪委官方网站“西岳清风网”通报了大荔县纪委近期查处的8起损害群众利益、影响脱贫攻坚、破坏党群关系的典型违纪案件。

    1、羌白镇罗何村村委会主任刘海计,滥用职权、向危房改造贫困户索要钱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全额退还违纪资金。

    2、官池镇九龙村党支部委员王明生,优亲厚友,违规办理低保,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收缴违纪资金。

    3、埝桥镇同堤村村委委员兼治保主任王金太,在脱贫攻坚工作中乱作为,虚报贫困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下寨村村委会主任马新房,工作监督不力,致使村干部违规领取低保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收缴违纪资金。

    5、安仁镇保安村村委委员李春安,违规向低保户收取费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全额退还违纪资金。

    6、双泉镇双二村党支部委员曲东泉,弄虚作假,套取危房补助款,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违纪资金。

    7、韦林镇迪村党支部副书记田洋武,克扣群众高龄补贴,据为己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退还所扣资金。

    8、段家镇段家村党支部委员姚仲明,违规享受低保,领取低保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违纪资金。

    来源:渭南纪检监察

    大荔纪委共对38个单位57人进行了问责约谈


      为了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大荔纪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开展不力的单位,实行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截至7月28日,大荔纪委共对38个单位57人进行了问责约谈,形成“问责一个 警醒一片”的震慑作用,增强广大党员干部对制度的敬畏之心。

      记者从大荔县纪委了解到,该县纪委坚持领导包科室,科室包片的形式,层层落实责任,建立常态化监督机制,适时开展专项检查,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将严肃追究领导责任。把《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省市实施办法执行情况等学习内容纳入到对各镇纪委、部门(纪检组)党风廉政建设考核中,每季度对其学习贯彻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不执行或执行不力的单位,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大荔纪委每月将汇总统计本级问责情况向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同级党组织进行书面报告,遇重大问责情况及时报告,形成了严格、高效的问责情况统计报告制度,同时开展专项督办,按照“分片包干“工作制度的原则,层层落实责任,问责办理情况。由纪委分管领导,相关职能科室针对不同情况,采取电话督促,实地指导,约谈承办镇纪委、部门纪检组的的主要负责人等方式进行催办督办,并对办理结果及时进行认真审核把关,确保查处的每起问责案件责任末分清的不放过、相关责任人责任末追究的不放过、对应追责未追责或追责不到位的不放过,另外将问责工作机制情况纳入巡视的监督氛围,对存在执纪审查空白问责工作不力的乡镇部门纪检组优先开展巡视、巡查。

      大荔县纪检工作的常态化监督检查,有效防止问责执行走过场,走形式,真正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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