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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村干部,把自己当成“土皇帝”,为上位用尽送礼、贿选、恐吓等手段,上位后则是拉帮结派、贪污腐败、横行乡里。更可怕的是,有的类似村干部尽管被清理出村“两委”队伍,却仍然躲到幕后操控村级权力。
近年来,为了健全村“两委”班子,全国不少地方出台了规范选举、领导包靠、驻村帮扶、下派“第一书记”等举措,也有不少地方从制度上保障村干部待遇和村级运转经费。然而,一些“毒疮”“烂疮”仍隐蔽在乡村角落里。笔者期望,各地能够将国家要求的“一村一策、挂图作战”整治村级软弱涣散党组织做到实处,让县乡领导干部真正掌握落后村庄的实际情况,发现问题、汇总梳理,用足乡村振兴的各项政策,从健全村“两委”干部队伍入手,分类施策、对症下药,找到切实可行的乡村振兴路径。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脱贫攻坚,深入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严肃查处向扶贫资金“伸黑手”、“动奶酪”行为,坚决问责工作作风不实、审核把关不严等问题。为警示教育全市党员干部,现将查处的8起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1.市县两级农机局违规审批申报旭明农机合作社百库工程项目问题。
2015年,旭明农机合作社负责人石谢红以宝虹苹果专业合作社的2个旧果库,作为旭明农机合作社的新建果库,以旧充新申报果蔬贮藏百库工程项目。市县两级农机局有关人员在果库验收和审批、申报过程中把关不严、失职渎职,导致石谢红套取国家财政补贴资金40万元。市农机局原局长张力民受到诫勉谈话处理,副局长张忠孝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管理科科长葛卫忠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免去管理科科长职务,管理科科员李金莉受到记过处分。县农业局原党组副书记、农机局原局长王世军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原总支书记屈杜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项目股股长姚怀清、执法股股长黄小勇均受到记过处分,纪检组长高群凤受到诫勉谈话处理。石谢红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的问题线索移送司法机关,套取资金已追缴。
2.澄城县冯原镇马村党委副书记阴张民优亲厚友问题。
2018年4月,阴张民在负责上报马村的扶贫产业补助过程中,将他人种植的8亩黄花菜报到其妻哥名下,使其妻哥违规享受扶贫产业补贴4800元;为其继子虚报1.5亩黄花菜扶贫产业补助,冒领扶贫产业补贴900元。阴张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全部收缴。
3.大荔县下寨镇老庄村党支部书记郭润喜优亲厚友问题。
2012年至2015年,郭润喜在担任老庄村村委会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其子开具贫困证明,套取国家贫困大学生补助1.2万元,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郭润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追缴。
4.临渭区三张镇城建办主任刘武刚收受好处费问题。
2016年9月,三张镇韩家村某村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到账后,为表示感谢,将2500元现金送给刘武刚,刘武刚将这笔现金用于个人开支。刘武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收受钱款已退还。
5.蒲城县陈庄镇思补村村委会委员兼会计李根宝套取危房改造补贴问题。
2012年8月,李根宝利用职务之便,在上报思补村危房改造项目过程中,未经村两委会审议,私自将自己申报为危房改造户,违规享受危房改造补贴7900元。李根宝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追缴。
6.蒲城县尧山镇信访工作人员王海旗履职不力问题。
2014年4月,王海旗在收到县信访局转办的扶贫领域信访件后,未作收文处理,也未向分管领导和镇主要领导汇报,私自将该信访件前期调查处理结果回复给县信访局,且未将调查处理结果向反映人答复,致使信访不断,给全县信访稳定及扶贫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王海旗受到警告处分。
7.合阳县杨家庄安置小区工作人员王金财审核把关不严问题。
2014年,王金财在审核移民搬迁户资料和资格过程中把关不严、工作不细心,导致他人冒用移民搬迁户资料和资格,违规享受国家补助资金2.38万元。王金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享受钱款已退回。
8.华州区住建局乡建股工作人员韩超峰审核把关不严问题。
韩超峰作为分管农户档案和危改信息系统的工作人员,对2016年危房改造材料审核把关不严,重复向两户群众发放危房改造补偿款,导致本应享受危房改造补偿款的群众未得到补偿。韩超峰受到警告处分,重复发放资金已收回。
脱贫攻坚战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三大攻坚战之一,打赢脱贫攻坚战是党对人民群众做出的庄严承诺。从通报的8起典型案件来看,基层干部对国家扶贫资金,优亲厚友者有之,收受好处者有之,套取骗取者有之;对负责的脱贫攻坚工作,作风漂浮者有之,工作疏忽造成严重后果者有之。这些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微腐败”和不良作风,严重影响了脱贫攻坚各项政策的落实,损害了基层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必须坚决查处、从严追究。
来源:渭南市纪委监察
下半年,新一轮扫黑除恶强势来袭,8种人“插翅难逃”,别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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毫无疑问,这些年来农村取得的进步很大程度上都与国家政策的大力扶持息息相关,不夸张的说,没有国家的帮扶,也就不会有农村今天的发展成绩。因此,农民过上好的生活首先应该感谢国家与政府。不过,在现实生活当中,也的确存在一些影响农民幸福生活的因素,比如今天我们要讲的黑恶势力!
在农村,由于之前缺乏相应的监管措施,一些人便横行乡里,恶意侵犯广大农民的利益,丝毫不把其他人的利益放在眼里。对此,不少农民却是敢怒不敢言,生怕遭受黑恶势力的打击与报复。显然,这种黑恶势力的存在不仅影响农民的幸福生活,甚至还会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乡村经济发展。因此,扫黑除恶的力度必须加大!
据了解,从去年开始,国家就在全国范围内开启了扫黑除恶的专项整治行动,不少黑恶势力遭到了法律的制裁!不过,依然还有一些人在调查的时候“冒充好人”,没有受到制裁。当然,也有一些人因为有“保护伞”的保护,也没有被严惩!毫无疑问,无论是因为哪种原因在上次的行动中被漏掉了,在2019年新一轮的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当中,下述的这8类人都“插翅难逃”,终究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侵占集体资产、损害农民利益的黑恶势力;
操纵基层政权、与干部私自勾结的黑恶势力;
套取国家补贴、欺上瞒下的黑恶势力;
强占市场、欺行霸市、扰乱市场秩序的黑恶势力;
涉及“黄赌毒”的农村黑恶势力;
破坏集体经济建设、损坏群众利益的黑恶势力;
充当保护伞的各级干部,包括公职与非公职人员;
其他经过农民反馈并得到核实的黑恶势力。
在农村,黑恶势力仗势欺人、恶意侵犯广大村民利益等等一系列的行为都是国家法律所不允许的,而且,在农村发展的过程中,黑恶势力俨然已经成为限制经济发展的“新毒瘤”。因此,国家已经下了死命令,打击黑恶势力、一个都不留!另外,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如果遇到黑恶势力,咱农民也可以放心大胆的举报,只要经过核实,国家必将严惩!
农村政策变化及补贴信息,尽在“全国村网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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